入侵物种管制以下是 2015 年 3 月 10 日生效的纽约州入侵物种条例(6 NYCRR 第 575 部分)的摘要。 下载 DEC/Ag & Markets 批准的标签模板,用于标记受管制物种: 6 NYCRR 第 575 部分禁止的物种清单 禁止的具有商业价值的物种:
具有商业重要性的受管制物种:
销售受管制物种的条件 零售/批发: 必须在植物上贴上至少 14 磅粗体字的“入侵物种 - 对环境有害”字样的醒目标签。标签设计必须得到农业和市场部的批准,并应提供替代的非侵入性物种以及照顾植物的说明,以防止其通过被引入“自由生活”状态而传播。 景观安装: 在供应或种植受管制物种时,消费者必须收到书面通知,其中包含受管制植物的通用和科学名称,并在其后以至少 14 磅粗体字显示“入侵物种 - 对环境有害”。该通知应提供替代的非入侵物种以及照顾植物的说明,以防止其通过被引入“自由生活”状态而传播。 从入侵物种清单中添加或删除物种的请愿书 一个人可以请求部门将一个物种添加到列表中或从列表中删除。具体说明和标准列在完整的法规中。 法规的豁免 豁免,如果该人在不知情或意外的情况下运输、拥有等侵入性物品 入侵物种许可证 一个人可以向部门申请许可证以销售、进口、运输、拥有入侵物种。具体说明和标准列在完整的法规中。 处罚和执法 执行本法的司法管辖区是农业和市场部。部门应根据现行法律检查注册的植物材料种植者和经销商是否遵守这些规定。违规行为将提交给 DEC 以评估处罚。 |